
古代医家根据食物的性味归经形成经验性配伍禁忌。
药物与药物的配伍禁忌。中医药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里,发现很多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如“十八反”、“十九畏”。同时一些药食研究和著作,也记载了很多药物间的配伍禁忌。
药物与食物的配伍禁忌 。药物与食物均有寒热温凉四性和辛甘苦酸咸五味之偏,只不过是药物其偏尤甚,食物无毒,其偏亦微。由于药物与食物所含成分不同,某些成分在加工过程中可能会相互作用而产生对人体有害或不利于人体吸收的物质,从而有碍健康或降低食疗的疗效,因此在应用一些药食制作药膳时,或者食用某种药食时,需要了解一些这方面的结论性、经验性认识,避免一些不适宜的配伍。
一般来说,凡患热性疾病服药时,应禁用或少食酒楼、辣味、鱼类、肉类等食物,因酒、辣味食物性热,鱼肉类有滋腻生热。生痰作用,食后易助长病邪,使病情加重;当服用解表、透疹药时,宜少食生冷及酸味食物,因其有收敛作用,能影响药物解表、透疹功效;服清热凉血药物(如石膏、金银花、连翘、栀子、生地、丹皮等)及滋阴药(如石、沙参、麦冬、知母、玄参等)的作用;服用补药人参时,不宜吃萝卜,萝卜有消食化痰、通气的作用,而人参是名贵的滋补性药物,一补一消,作用就抵消了,无疑是一种浪费。
食物与食物的配伍禁忌 。一般来说,食疗中的食物性味相对平和,除了要了解各种食物原料的性、味及其偏入何脏腑及经验积累发现的一些配伍禁忌,还要尽可能多地掌握一些西医现代营养学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如食物原料含何种成分及何种营养素,哪些成分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物质,或使原有营养及治疗成分遭到破坏等等,在参考这些知识的基础上来制作和服用药膳,才能收到较好的治疗效果。
食物与药物的搭配忌讳
1.猪肉忌乌梅、桔梗、黄连、胡黄连、百合、苍术;
2.猪血忌地黄、何首乌、蜂蜜;
3.羊肉忌半夏、菖蒲、铜、丹砂;
4.狗肉忌商陆、杏仁;
5.鲫鱼忌厚朴、麦冬;
6.蒜忌地黄、何首乌;
7.萝卜忌地黄、何首乌;
8.醋忌茯苓。
食物与食物的搭配忌讳
1.猪肉忌荞麦、鸽肉、鲫鱼、黄豆;
2.猪血忌黄豆;
3.羊肉忌醋;
4.狗肉忌蒜;
5.猪肝忌荞麦、豆酱、鲤鱼肠子、鱼肉;
6.鲤鱼忌狗肉;
7.鲫鱼忌芥菜、猪肝;
8.龟肉忌苋菜、酒、果;
9.鳝鱼忌狗肉、狗血;
10.雀肉忌猪肝;
11.鸭蛋忌桑葚、李子;
12.鸡肉忌芥末、糯米、李子;
13.鳖肉忌猪肉、兔肉、鸭肉、苋菜、鸡蛋。